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漆装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限量值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200
游离甲醛(g/kg) ≤ 0.1
重金属(mg/kg)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安装涂装及防护
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入住前保证涂装后的房间空置一段